第三十四條 已注冊的域名出現下外情形之一時,原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予以注銷,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請注銷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規定繳納相應費用的;
(四)依據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判,應當注銷的;
(五)違反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的。
第三十五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有義務配合國家主管部門開展網站檢查工作,必要時按要求暫?;蛲V瓜嚓P的域名解析服務。
第四章 域名爭議
第三十六條 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解決域名爭議。
第三十七條 任何人就已經注冊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提出投訴,并且符合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規定的條件的,域名持有者應當參與域名爭議解決程序。
第三十八條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只涉及爭議域名持有者信息的變更。
域名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裁決服從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十九條 域名爭議在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處理期間,域名持有者不得轉讓有爭議的域名,但域名受讓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決或爭議解決機構裁決約束的除外。
第五章 罰則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的規定,未經行政許可擅自設置域名根服務器或者設立域名根服務器運行機構、擅自設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的,信息產業部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采取措施制止其開展業務或者提供服務,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 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超出批準的項目范圍提供域名注冊服務的,由信息產業部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信息產業部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采取措施制止其提供超范圍的服務,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由信息產業部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西安網站建設 http://m.zq363.com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有關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在本辦法施行前已經開展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的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和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內,到信息產業部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2002年8月1日公布的《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24號)同時廢止。